一、机构设置
内设科室16个:
1.办公室2.行政服务科3.信访法规科4.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5.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管理局)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军官转业安置科(鹰潭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9.工资福利科10.养老保险科 (农村社会保险科)11.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13.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14.引进国外智力专家管理科(鹰潭市外国专家局、鹰潭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5.调解仲裁管理科16.劳动关系科
(一)信访法规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承办本局涉及法律、政策的事务; 二、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和综合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四、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法制培训工作; 六、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七、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八、指导和参与制定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九、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 |
内设机构 | 信访法规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0701-6275365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二)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对职业机构的管理;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 五、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承担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七、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八、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本市就业管理办法和介绍我方公民出境就业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并拟定实施全市规划、标准、办法; 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十一、贯彻执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和死亡有关待遇政策; 十二、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验收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的审核和资金拨付; 十四、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 十五、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十六、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并拟定实施全市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七、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 十八、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 二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 二十一、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
内设机构 |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0701-6275313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三)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管理局)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 二、负责综合管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 三、负责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登记、辞职、辞退工作; 四、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五、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六、承办按照法律规定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具体事宜; 七、负责全市公务员考核、培训、奖惩工作,拟定奖励表彰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性奖励表彰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 |
内设机构 | 公务员管理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1429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能
作职责 | 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事业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职位登记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三、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做好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四、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录管理、人事调配和考核、培训、奖惩工作; 五、参与拟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 六、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 七、拟订我市特殊需要人员、人才异地引进的调配方法并组织实施。 |
内设机构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0388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 三、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四、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
内设机构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1773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六)工资福利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市具体落实方案、办法; 二、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 间的核定工作; 三、负责全市**专家延期退休的审批工作; 四、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工伤残、死亡待遇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六、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内设机构 | 工资福利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5580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七)军官转业安置科(鹰潭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全市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下达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安置任务,并检查督促做好定职定位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待遇规定; 四、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 五、协调和督促检查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七、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内设机构 | 军官转业安置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5395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八)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养老保障规划、标准,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落实并组织实施工作; 四、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 五、负责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 六、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 七、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 八、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九、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十、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进行审核; 十一、负责拟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对全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
内设机构 | 养老保险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275316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九)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落实组织实施; 三、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工伤康复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康复机构、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资格审查和核定工作; 七、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
内设机构 |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275317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十)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并拟订实施全市规划; 二、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规划和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五、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内设机构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275320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十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运营计划; 四、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进行审核汇总; 六、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 八、对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
内设机构 |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3373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十二)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运营计划; 四、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进行审核汇总; 六、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 八、对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
内设机构 |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3373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十三)引进国外智力专家管理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拟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引智经费资助的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省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 三、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有影响事件;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我市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体系,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及推广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六、负责管理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鹰工作(回国)或定居政策。 |
内设机构 | 引进国外智力专家管理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441696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十四)调解仲裁管理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统筹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 二、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资格材料审查上报工作; 四、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五、指导督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 六、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内设机构 | 调解仲裁管理科 |
地 址 | 站江路24号 |
电话传真 | 6275363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十五)劳动关系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承担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区域性劳动合同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劳动合同管理; 三、指导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四、负责政策性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 五、参与市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评定工作; 六、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八、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对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 九、制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十、指导企业内部分配; 十一、提出**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确定和调整方案,执行省制定的**低工资标准及有关政策; 十二、制定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 十三、负责驻鹰企业和市属企业相关业务工作。 |
内设机构 | 劳动关系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6275321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
(十六)行政服务科职能
工作职责 | 一、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开服务事项; 二、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 三、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
内设机构 | 行政服务科 |
地 址 | 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市政府大楼(市经济大厦)6楼C区 |
电话传真 | 0701-6264039 |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 监察室:6275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