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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企业的一封信 顶 热 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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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类企业: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同时又是各类企业节后复工生产的紧要节点,各相关企业都面临着防控疫情和复工准备双重任务,需要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不误。为推动各相关企业有序复工、安全生产、稳定岗位、保障用工,维护全市就业局势稳定,我们倡议:
  一、保障返岗员工的健康安全。经批准复工的企业,要加强返岗人员健康监测,准确掌握返岗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返岗前的旅行史与接触史,严格按照市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护措施,切实做好返岗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履行招工用工主体责任。需要新招员工的企业,要制定好用工计划,组织好招工力量,自觉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创新招聘方式,拓展招聘渠道,加大招聘力度。需要通过线上“春风行动”开展招聘的企业,要将招聘简章及时递交当地人社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与求职者联络对接,做到热情、耐心接受求职者问询,精准回应每个求职者的关切。
  三、千方百计稳定岗位。各相关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甘于与员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不随意解除、终止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劳动合同。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四、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稳定岗位和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6个月的统筹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相关补办手续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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