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决策部署,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更好发挥稳岗扩岗政策效应,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鹰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0条政策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将我市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通告如下:
1、享受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2、享受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申报前缴费满一年。
(2)申报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
(3)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僵尸企业名单不得享受。
3、返还标准: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90%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30%返还。
4、申报流程
(1)“免申即享”。
免申请-数据比对-审核-公示-发放。
人社部门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审核公示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对企业账户缺少、错误等导致不能发放的,转为企业主动申报程序。
(2)主动申请
申报单位可持《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5、申报时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鹰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0条政策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在即日起提出申请。
以上政策主要为人社部预审条件,以后续实施文件为准。其他类型市场主体申请时间待省厅实施文件出台确定。
市本级:胜利西路146号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
联系电话: 6275335
贵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308室
联系电话:3779599
余江区:邓埠镇广场路2号305室
联系电话:5881928
月湖区:梅园街道二十四号路清波雅苑4号楼13号3
联系电话:6270015
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7日